近日,中央文明办印发通报,公布2021年全国文明城市年度测评结果。荆州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开局良好,以总分88.42分的成绩,在全国97个地级提名城市中位列第19名。 全国文明城市是评价一个城市整体文明水平的综合性荣誉,中央文明办按照“一年一测评,三年一总评”的程序进行评选表彰,2021年至2023年是第7个全国文明城市评选周期。去年12月16日至17日,中央文明办对荆州市49个创文实地点位和12个社区进行现场测评和问卷调查,本次测评综合成绩较上一个测评周期最高位次(2019年国测)晋升68个位次,创文工作取得较大进步。 自启动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以来,市创文指挥部按照全面创建、全域创建、全民创建、全程创建要求,紧盯中心城区交通秩序、市容环境卫生、老旧小区改造、公益广告建设、农贸(集贸)市场标准化建设、社区社会治理、校园周边环境整治、未成年人保护、市民养犬、消防安全中存在的重难点问题,开展专项整治,全力补短板强弱项,在保持创建常态上出实招求实效,市民文明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显著提升。 下阶段,荆州市将坚持对标对表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和操作手册,学习兄弟城市先进做法和经验,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市民文明素质提升工程和环境卫生、老旧小区建筑立面清洗和楼道清理、市政基础设施整修等创文“十个专项整治行动”,做实做细各项创建工作,确保创建任务全面达标达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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